就是我在一家便利店上班,然后17年8月22号老板就突然把我和另外一个同事辞退了。辞退之后,他就让我们盘点啊,盘点之时好像货店里的货少的还蛮多的。他就说店里货少了就先就不发工资叫我们先把店里的那些账本对好。因为那些帐本有点乱,去对了一两天,就没有再去对了。然后老板就没给我们工资,他现在现在就是昨天打电话来跟我说,他说要报警,说我们拿他货了,他说店里的货少了好多。可是店里刚开始的时候也并不是只有我们两个。陆陆续续走了好几个人,但他从来都没有说过来盘点过。好像在六七月份的时候,我们店里有个男的的嘛,跟她辞职说不做了,然后老板说先不要给他工资。先不要给他工资,然后那个男的就自己拿了一千块钱工资就跑了,
15天前尊敬的客户,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存在一些争议点。 辞退行为是否合法?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如果是在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因此,如果老板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并提供补偿金,可能存在违法解雇的风险。 盘点时发现的库存短缺情况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关系中的“工作失误”和“经济赔偿”的讨论。首先,员工应该保留所有的相关记录和证据,包括盘点表、沟通记录等;其次,在确认存在实际库存减少的情况下,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比如通过谈判达成解决方案或者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补偿;最后,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考虑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 举报是否合理?根据您的描述,老板声称员工拿了公司的货物,这涉及的是商业秘密保护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员工收集相关的证据,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进行咨询和指导,以便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如何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员工应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同时积极维护自身权益。此外,企业也应该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建议您及时与老板沟通,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诚信原则,对于任何潜在的纠纷都应及时妥善处理。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