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原来是一名县里的高中教师,去年八月份应聘到市里一所高中,八月中旬跟原单位的领导口头说过要离职,当时领导很生气,让我自己看着办。九月初就到市里学校上班,十一月份县里教体局以脱离工作岗位给了一份工资降级处分,四月份中旬局里又发了一份辞退文件。我的商调(diào)函是一月中旬才下来,当时就去找领导签字,但是一直都没有签。我想咨询的是,我现在怎么办?
2025-07-25 05:04您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具体分析。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可能性。 商调申请。如果您的商调函是在一月中旬才下来,那么这可能意味着之前的工作岗位已经有人接替,因此无法满足您原来的商调需求。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其他途径寻求新的工作机会。 人事变动。由于您在八月与原单位的领导口头提出离职,并且在九月初就已经到了新单位上班,这表明您确实离开了之前的职位。这种情况下,原单位可能会对您的行为进行解释和处理,包括给予相应的处罚。 辞职。如果您的辞职申请是在九月初提交的,那么您可能已经按照规定程序完成了辞职手续。但是,由于没有得到原单位的正式书面同意,这种情况可能导致您面临某些法律风险或后果。 重新就业。尽管您现在是市里的高中老师,但在离开原单位后,您仍然有权利寻找新的教育岗位。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资格符合要求,可以继续求职并尝试找到新的工作机会。 总之,在面对类似的情况时,建议您保持冷静,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必要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同时,也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解决纠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