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个单位呆了3年,今年7月离职,最近原单位在发17年加班补助,我也参与过值班,没有给我发,应不应该去索要?
回答数:770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公产生的加班费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您的单位未能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则您有权要求其支付。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者直接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于证明自己确实为单位提供了服务并因此产生了加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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