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动离职 不想带新来的公司同事去交接工作,客户外欠款不想管,带了货款(超出公司少我的工资)一走了之,我已经提前用空白A4纸盖上公司公章 准备走了后再打印证明 证明我和公司工作交接完 一切客户外欠 和我无关 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这样可行?这样证明没有现任总经理签名会有法律效力吗?
2025-10-08 11:36在您的情况下,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和后果。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试图逃避或隐瞒与公司的债务关系,这可能会被视为欺诈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其次,即使您声称已经完成了与公司的所有工作交接,并且不再对客户的外欠负责,但若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这可能构成虚假陈述或者诈骗罪,从而导致法律责任的追究。 此外,如果您的行为确实损害了公司的利益,例如涉及客户外欠款项等,这些都可能导致对公司名誉和商业信誉的损害。 因此,建议您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诚实地告知现有和未来的员工关于您的离职情况。 尽量避免直接向客户披露您的离职信息,可以寻找其他方式来处理客户事务。 如果有需要,请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您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记住,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离开公司,都需要保持诚信和透明度。同时,维护好自身的职业形象和声誉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