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开始进去时说的计时13.5元一小时,每月房补一百,全勤一百二。上个月辞职了,辞了之后经理却说辞职那个月只有按10元一个小时算,房补和全勤都没有了,可是以前四月辞职的人都没这样算,只有五六月份辞职的才是,以前也没说过辞职工资会这样计算!进厂时只有一份合同,厂里收走了,辞职是厂牌和辞职单都交上去了,工资单也没有发。只有银行卡打卡记录和厂里老员工能证明我以前在职,这无故少我一千二百元工资能要回来吗?谢谢律师有时间方便回复一下![可怜]
2025-10-08 12:25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认为自己因辞职而被公司不公平对待,并且公司的行为导致您的实际收入低于预期,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步骤。 保存所有与辞职相关的文件和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辞职申请书、离职手续、工资条等。 联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他们可以对双方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或者裁决。 如果以上方法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在任何诉讼过程中,确保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据,以便在法庭上支持自己的主张。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保持冷静和理性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我的建议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