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妹妹是双赢客运公司的一名乘务员,一月十九号上班时间因为帮助一名乘客买票在东坟客运站内不慎把脚扭伤,医院检查是骨裂,现在不能上班,找单位给报工伤,单位现在说我是假工伤,还要我写辞职报告,请问这合理吗,公司这么做对么
7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如果员工因工作原因受伤,并且经医疗机构诊断为骨折等伤害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同时,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在此情况下,建议您与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要求其提供证据证明您的申请不成立。如果您认为自己确实受到了工伤伤害,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此外,还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