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瓷砖店上班两年半,现在老板辞退我没有给任何补偿,这两年半从来没拿过一分钱的加班工资每个月只休息两天,现在还经常要求加班我不愿意他就叫我不要来上班了
2024-07-09 11:1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可能有权要求补偿。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您的老板在没有合法理由的情况下辞退您,那么您有权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通常是按照您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 其次,如果您在工作期间经常加班且未得到相应的加班费,您可以要求补发加班工资。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且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此外,如果您每月只休息两天,这可能违反了劳动法规定的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规定。您可以要求补休或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建议您首先与老板进行沟通,明确提出您的权益要求。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在申请仲裁前,建议您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加班记录、劳动合同等,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