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和您咨询一下,我在公司工作2年时间第一年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和没有缴纳保险,每月给300块钱保险补助,第二年才签了合同,现在涉及到公司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问题,说我第一年没签劳动合同只给予一年的赔偿
2025-04-06 03:18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关于您在公司工作的相关事宜,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在员工入职后应当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员工依法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关于第一年的劳动关系问题,由于公司在您入职时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未为其缴纳社保,导致可能存在劳动关系的中断或不完整的情况。然而,在此情况下,企业通常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至于是否应该给予您“一年”的赔偿,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一般来说,如果企业确实存在违法情形,可能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 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以便了解更具体的情况并获得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注意保留好所有的沟通记录和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备后续处理之需。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