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私人成包的圆林干活把我的腿受伤,手术后半年了没给我生活了费,还把我的医疗保险取走,我问他们要,他们说你那保下的钱还不够找人帮忙花了,我也没念过书,字也不认的,报医疗保险时(张会计)到我家告我往那里签字我就往那里签,我现在住要就是要点生活费,(该给我多少钱生活费一个月?)我该怎么要?能要下吗?
2024-12-14 02:12首先,您有权要求您的医疗费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了医疗服务,并且患者支付了部分或全部费用,则医疗机构有义务向患者提供医疗费用证明和结算单据。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应有的治疗,可以向医疗机构提出质疑并要求其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证明。 其次,关于医保卡的问题,您可以先联系当地的社保局或者税务局进行查询,了解自己的医保账户是否存在问题。如果确实存在错误,可以通过相应的途径进行更正。 最后,关于生活费的问题,您可以尝试通过合法渠道获取赔偿。例如,您可以直接向医院或保险公司索赔,或者寻求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证据材料,以便于后续的诉讼过程。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和个人信息,避免泄露给不法分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