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2013年进入德邦工作,交了社保的,2015年在公司大母指受伤,当时鉴定为9级伤残,公司赔了医药费。社保赔了32000元,现在我要辞职了,请问公司还要赔偿我以后一点什么补助吗????
29天前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伤残就业补助金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因此,您需要向公司要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并且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您的经济补偿金,以弥补您的损失。如果公司拒绝支付这些款项,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