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县公立学校在编教师,于6月递交了辞职报告,学期结束时也完成了交接工作,但校长至今未签字,不予办理辞职手续,也不给我安排任何教学工作,为。反映到教育局,回复是校长签字,局长就签字,把球又推回学校。请问我应如何维权?
2024-12-08 05:47首先,您应该尽快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以获取帮助和指导。 其次,您可以尝试与校长进行沟通,并要求他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您的离职事宜。如果校长仍然不履行职责,您可以考虑采取更进一步的措施,如寻求上级领导的帮助或联系其他部门进行调解。 最后,如果您认为学校的做法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学校履行其法定义务并赔偿由此给您带来的损失。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