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所在公司部门解散,我能不能要求公司当天结清工资和一切费用?
2025-04-14 12:17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如果您的公司因为某种原因解散,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相应的工资和其他相关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公司的不当待遇,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保留好与公司相关的所有证据,以便于维权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