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我09年在这家公司入职,工作了8年,在18年1月份办理公司内部员工股权清退的时候才得知自己在17年9月份被公司离职,离职手续我都没见过,公司对我一点补偿也没有,谁能帮帮我,有工资卡和社保
2025-04-27 17:01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未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在您入职时没有与您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您的权益可能受到限制。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要求确认您的雇佣关系,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离职手续不完整。如果您认为公司的离职手续存在不足之处,例如没有提供完整的离职证明等,可以尝试联系人力资源部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争取得到妥善处理。 经济补偿。即使您在公司工作了很长时间,也有可能存在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是否需要对您的离职进行补偿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具体约定。您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具体案例,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社会保险。尽管您已经提供了工资卡和社保记录,但请注意,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福利项目,公司必须为员工缴纳。因此,即便您有证据表明自己是在该公司工作的,如果公司未能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您可以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来解决这个问题。 请记住,及时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