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老板欠我工资19600元,今年八月五号给了四千元,剩下的耍赖不想给了,欠了我四年了,我想起诉他,问下我在外地干活,是不是在法院立案后可以全权交给律师来办理,意思当中有事我在外地,我不回去可以吗?欠条:2万,
23天前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提到的拖欠工资案件,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了解具体的处理流程和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如果您的案件属于重大或者复杂的情况,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 对于您提及的欠款问题,如果您已经向对方出具了书面的还款承诺,并且该承诺中明确表示会按照约定的时间履行还款义务,那么对方不按期归还债务的行为违反了双方之前的约定,可能会导致诉讼程序的启动。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支付令等。 至于您提到的是否需要回当地法院进行立案的问题,这取决于您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一般来说,在某些地区,非本地居民可能无法直接在本地法院进行诉讼,需要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因此,建议您详细了解本地的相关法律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决定。 最后,提醒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务必注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避免因不当行为而导致不必要的损失。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联系。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