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提出辞职,公司要求再工作四天才可以走,于是旷工走了,请问可以以公司违反试用期离职需要提前3天提出的法律规定,据此要求解除合同吗?
29天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辞职申请而直接旷工离开,可能被视为自动放弃劳动关系,除非有特殊原因(如疾病或紧急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有权按照正常流程处理,即终止合同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关于是否可以基于公司的规定要求提前4天离职来解除合同,这通常取决于该规定的具体条款和适用的法律法规。如果您能提供更具体的情况,我可以为您提供更准确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