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在一家服装厂里做文员。当初开始工作的时候签订的合同是按每个月3000支付给我,剩余的年底结清,如果没工作到年的话剩余的工资就没有了。我现在怀孕了如果辞职的话能拿到全部工资嘛?
14天前尊敬的用户,关于您的提问,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依法享受特殊保护待遇。如果您因为怀孕而被迫离职,公司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剩余的工资。此外,《劳动民法典》还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应当提前通知劳动者本人。因此,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争取得到合理的补偿。同时,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