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在线咨询“我在一个私人小厂工作,准备辞工了,上个月前我找老板娘要六月份工作 她跟我说我六月份的工资要八月份才可以领,然后七月份的到九月份,可我八月底就要辞工了,我只是做临时工没有签合同,我找她要辞工书她说我不用写,时间到就跟她说,请问我辞工当天她要是不及时给我结清工资是不是违法了?我可以去劳动局告她吗?劳动局会理吗?”
29天前在您的情况下,确实存在一些争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并且劳动者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然而,在本案中,您提到的情况似乎有些复杂。首先,关于您是否需要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以及何时支付工资的问题,这可能涉及到双方之间的具体约定和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对方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其次,关于您在辞工时是否有权获得离职证明的问题,通常来说,如果公司已经与您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遵守了相关的规定,那么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得到离职证明。不过,具体的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详细询问当地的相关规定。 最后,关于劳动局是否会受理此类纠纷的问题,取决于您所处的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如果您的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劳动局应该会对您的诉求给予一定的关注并做出相应的处理。但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建议您详细了解当地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