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16.9.9日领取的劳动仲裁书,被申请人没有执行,过后由于有事没去法院递交仲裁书,请问现在还可以去法院递交仲裁书吗?有没有过期或者失去法律效应,在线坐等解答,谢谢。 2017.7.25
2024-11-30 03:21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在此期间内,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申诉,那么您的权利将丧失。 如果您在规定的时间内已经提交了申诉,并且被告方仍未履行判决,您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全部裁决金额,或者被执行人对部分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如果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仍不履行裁决,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建议您及时与相关机构联系并按照其要求办理。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