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上市企业工作四年现已离职五个月,发现公司在我任职期间未缴纳公积金,入职时公司承诺缴纳五险一金,并且填写合同时,也已注明,我现在也已离职五个月并且也无合同在手,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是否能找回。急急急
2025-05-25 11:25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劳动者缴纳上述社会保险费,则可能构成违法,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欠缴的费用。 此外,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时间内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您在离职前已经提交了辞职信并得到了公司的认可,那么您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关于公积金的问题,虽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了单位和个人缴纳公积金的比例,但具体到您的情况,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劳动监察大队咨询相关政策,以了解自己的权益保护。 最后,请注意及时保存与公司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明等,以便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