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饿了么西宁公司上班,过年前也就是2018年2月13日开始上班,就是为了能有份高薪工作!但是干到3月10日左右的时候发现此工作不适合于我!所以跟公司提出离职!公司一直未曾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要求必须提前一个月才能离职!在面试时公司说工资是按照每个月11日到次月10日的工资结算!25日发放工资,当到了3月24日公司突然提出每个月工资是按照每个月自然日每个月1日-30日结算!现在想离职离不了!工资也不能按时拿!我该怎么办
2025-06-15 14:08首先,根据您的描述,您在2018年2月13日开始在饿了么西宁公司工作,并且已经连续工作了数个月。然而,在3月10日左右,您认为这份工作并不适合您,因此向公司提出了离职申请。 在此情况下,由于您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说明离职的具体日期和方式,通常情况下,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公司的正常做法是在合同到期后的一定时间内通知员工并给予其相应的补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希望继续工作,请务必提前通知公司您的离职意向;如果决定离开,建议及时终止合同或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以便公司能够安排合适的接替者。 关于薪资的问题,根据您的描述,您提到工资每月支付时间为每个月的11日至次月10日,而公司在3月24日提出新的薪资计算方法为每个月的自然日(即从1日起至最后一天)。这种变更可能涉及到劳动法中的调整,例如是否需要提供额外的补偿等。具体细节应参考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内部政策。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新规定的原因以及对公司的影响。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来解决纠纷。同时,确保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邮件、聊天记录、工牌、考勤表等相关文件,这些都可能对后续的维权有所帮助。 请记住,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利益。如果您感到困惑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