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汽车服务,在佛山南海做事,现在是试用期做了十来天,原因是贴汽车玻璃膜,贴膜时手工贴坏二张前挡膜,公司让我赔价格900,我十几天工资是一千三百左右,离职给二百块。这样我觉得不合理
2024-07-07 05: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试用期内员工与正式员工享有同等的权益保护。如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操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但赔偿金额应当合理,且不能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此外,如果员工因工作失误被解雇,公司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在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要求你赔偿的金额超过了你当月工资的20%,或者赔偿金额不合理,你可以拒绝支付。同时,如果公司因此而解雇你,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支付经济补偿。建议你与公司进行沟通,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