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星期日有事向主管,经理请一天假,没批,由于事情又必须在这天搞好!所以我没批也去了,回来公司把我算旷工,而公司从今年一直没放个礼拜天也没安排调休。请问这个事情我要如何处理。
2025-10-18 18:39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的“加班费”和“休息休假”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应当支付三倍工资;在休息日工作的,则按照不低于平时工资的两倍支付工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如果您认为自己被错误地定性为旷工,并且符合加班条件,建议您首先收集证据证明自己的工作时间和加班情况。如果公司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其决定,您可以考虑通过书面申诉或者正式的劳动仲裁程序进行解决。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