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这是我们零售部经理发给我们的邮件,把这一年的营销任务责任到人。邮件上说我们完成不了任务的百分之六十没有任何营销费用,再完成不到百分之五十就要让我们加班一天完成任务。平时我们正常的休息是上五天休两天,而加班这一天没有加班费,我想知道她订的这个政策有没有违反劳动法。
19天前尊敬的客户, 非常感谢您向我咨询关于您的公司员工在执行一项营销任务时所面临的情况的问题。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任何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劳动者加班,并且应保障劳动者获得合理的休息和休假的权利。 在此情况下,如果公司的政策要求员工在无法按时完成营销任务的情况下必须加班来完成任务,则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该法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即加班时间每小时至少支付一倍的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如果公司的政策中不给予加班人员相应的加班补偿或不提供合理的休息日安排,则也有可能构成对员工权益的侵犯。因此,建议您与公司沟通,了解其具体的政策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果存在不符合的地方,您可以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再次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