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今年6月份在昌吉市做协警工作,九月份由于个人原因去群里辞职,所长不同意,由于没有跟他们签署劳动合同,所以我就旷工走了,找我所长打电话说要把我抓回去,请问这样合法吗?
2025-11-28 06:51尊敬的用户, 根据您的描述,您与所在单位(昌吉市公安局)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作为协警人员,您可以享有工资、福利待遇等权益。 关于您的离职事宜,建议您先尝试与领导沟通,了解双方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并寻求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考虑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投诉或申请仲裁。 请记得,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 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