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效益不好,但是还没有倒闭,老板决定撤销办公住所,我2017年2月28日进公司,是孕妇,预产期是8月3日,老板准备在这周五开除所有人,我可以如何维权?如果赔偿的话,可以得到那些部分的赔偿?有什么依据吗?
2025-08-03 03:14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有几种选择来应对即将发生的裁员。首先,您可以考虑是否愿意接受公司的辞退通知,并且了解公司是否有任何额外补偿或福利计划。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被解雇是因为怀孕或身体状况而遭受歧视,则可能需要采取法律行动以寻求补救。 根据《劳动民法典》第41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必须提前30天通知您解除合同并提供相应补偿。 关于具体的赔偿金额,这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年限、职位级别、所在地区的生活费用等。通常,雇主可能会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职位级别为其计算补偿金。此外,某些地区的法律规定还可能要求雇主为员工提供医疗补助或其他福利。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情况可能因地域、行业和个人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做出决策前,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进行详细的法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