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本人在某物业公司做维修电工,因当时情况特殊采用一个无效的电工上岗证应聘而贵公司亦无详细过问而录取 倘若公司检查证件时发现本人证件无效遭到强行辞退还能够按照劳动合同的正确赔偿吗?
2025-05-02 14:14您好!关于您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提供的信息不足以确定是否可以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获得正确的赔偿。但是,一般来说,如果公司未对您的电工上岗证的有效性进行核实就录用您,并且在之后的工作中发现了该证书是无效的,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的电工上岗证是无效的,您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诉或投诉,要求公司提供合法有效的上岗证或者其他证明材料来证明您的资格。如果公司未能提供这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了虚假的证明材料,那么您就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违约金、经济补偿等费用。 同时,如果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您还可以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