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装修工人在松原干点活,由于活不出钱干到了一半钱给我也拿点差点没给,我心思那个钱不要了活我也不干了,我想问一下我提出不干了他找我的话我有法律责任么?谢谢
27天前您好,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获得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如果您认为对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或提供服务,则可以要求他们支付剩余款项,并可能要求补偿因您的工作未能完成而造成的任何损失。 同时,如果对方拒绝支付剩余款项或拒绝与您协商解决方案,您可以考虑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注意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和沟通记录,以便将来进行法律程序时能够证明您的主张。 最后,请记住,虽然法律赋予了您权利,但请务必保持理性和平静,避免激化矛盾。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