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一名教师,想辞职,因为现在是暑假,所以是在qq上跟领导说(一个学校管这些的主任)的,领导的回答是:办理辞职按相关手续和合同找XXX。按照劳动法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我这种情况如果学校以后起诉我要求我赔违约金的话,我这算不上正常离职呢?
2024-11-30 03:15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假期期间通过QQ与学校领导沟通了关于辞职的问题,并得到了答复。在这个过程中,没有进行正式的书面通知或提交辞职申请。 关于是否属于正常离职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在假期期间与领导沟通并得到口头答复并不构成正式的书面离职程序。不过,如果您已经提出了辞职意愿并且该意愿被明确接受,那么可能被视为一种形式上的“离职”,但在法律上并未达到正式意义上的离职状态。 至于后续学校起诉您要求赔偿违约金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情况以及双方的具体约定。一般来说,如果学校有合理的理由认为您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条款,例如未按时完成工作或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学校有权向您追偿相应的违约责任。 建议您详细了解学校的具体规定,同时保留所有相关的沟通记录和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明材料使用。如果您对学校的解释存在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