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劳动局在线咨询你好:我们公司2017年以最低工资1940小时加班费17,发到我们手上1小时16.5。这样有没有侵占员工权益。劳动局能解决吗
回答数:533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您认为您的工资存在不合理的现象,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协商,或者寻求相关部门的调解或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情况复杂,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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