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酒店上班当服务员,然后我想辞职,辞职就要少一个月工资,现在1月20日,12月工资还没发,如果走了,就两个月工资没有了,工资是压一个月的,当初没有买什么五金,什么社保的,合同是说长期工,应该怎么办呢,走了就没钱了,2000年4月13日出生,那个好心律师指点迷津,教教我呢
2025-04-30 08:23首先,您需要确认您的劳动合同中是否有关于离职或辞职的规定。如果没有,您可以要求公司提供一份书面的通知,并且在通知中明确指出您的辞职意向和具体日期。 其次,如果您已经支付了部分或全部的劳动税,那么您可能有资格获得赔偿金或其他补偿。这取决于当地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政策。 最后,如果您决定离开,建议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并了解他们的立场。同时,确保您已经准备好处理任何可能的法律问题,例如申请失业救济金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