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打扰下您了。我在温州某家眼镜工厂劳动了五年时间 。去年十一月份得了中风病。到现在失去劳动能力,由于没有劳动签约合同 ,之所以现在咨询律师您了。像我这种情况可以得到法律保障法吗?能得到又该怎么保护。请指教。
2025-06-07 03:11尊敬的用户, 首先感谢您的来信。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在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等原因无法从事原工作且难以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时,应当享受工伤待遇。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劳动者都能获得完全的赔偿和保障。具体而言,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是否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是否为公司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派遣制员工); 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特别是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劳动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身体状况; 企业是否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及相应的福利政策。 建议您详细阅读您的劳动合同及相关文件,并与公司的法律顾问进行沟通,了解自己的权益以及可能的救济途径。如果存在争议,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