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达电子工作20个月,从2015年9月到2017年5月。今年5.1放假回家住院治疗颈椎病,5.14来公司报道,生产经理叫我离职回家,期间我上交人事请假条,住院证明。劳动法规定员工生病期间不得解雇员工,现在我已经离开公司一个多月了,我要求公司赔偿我三个月工资,公司只答应我给我15.天病假工资。去劳动监察立案,那里说要公司给我来解除员工劳动合同书,公司从来办理离职都没给过员工任何手续。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请求援助
2024-11-06 02:46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争议,建议您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保存好与公司的所有书面沟通记录,包括请假申请、病假通知等; 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处理程序; 将相关证据材料提交至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寻求帮助; 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并不保证适用于特定案件的情况。在具体操作时,请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及专家意见做出决策。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