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说一下我的情况,我爸在苏州吴江厂里上班,在工作的期间突然晕倒引起脑出血,这算不算工伤,没有合同,没有保险,他们是上市公司,在这个厂里工作已经一年多了,现在他们不担负医疗费用,目前还在危险期间,请问这个官司能不能打,急
2024-10-30 17:00您好!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如果您的父亲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导致脑出血,并且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那么他很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判定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材料来确定。如果您父亲的情况符合上述条件,建议您及时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法院提起工伤认定申请,以便获得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同时,关于医疗费用的问题,由于您提到的公司并未承担医疗费用,这可能涉及公司的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最后,建议您尽快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证、工资单、病历记录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