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减员工工价没有提前通知员工合法吗?
7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因此,如果公司因经营需要,确实需要裁员,并且符合上述法律规定,那么在依法解雇员工之前,应该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否则,可能会侵犯到员工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民法典》并未明确规定必须提前通知员工才能进行裁员,但实践中,很多企业都会采取这种方式来避免直接辞退员工,减少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