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了6年,每年都签订和同,上次签订是第六次,今年合同到期了,公司强行把我们调岗,公司按最低标准,以前我的工资是4000多,加上奖金3000多,总共7000多,我们部门30多个人都这样,我觉得公司这样根本不合法,我想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申请经济补偿,现在我们合同到期也没上班,想律师帮我维权
2024-06-22 07: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需要调整员工岗位,应当与员工协商一致。如果未经协商,单方面强行调岗,且降低员工的工资待遇,这可能违反了劳动法规定。 首先,你可以尝试与公司沟通,明确表达你的立场和要求。如果公司坚持调岗并降低工资,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以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和第47条的规定,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通常是按照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计算。如果你的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以三倍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算标准。 如果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寻求法律帮助。在申请仲裁前,建议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调岗通知等,以便在仲裁过程中作为证据使用。 请注意,劳动争议仲裁有时效限制,通常为一年,从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如果你决定采取法律行动,应尽快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