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是国家公务员,工商局上班,2000年申请辞职,工商局也未给我7办辞职手续,而是给我开了一张辞退通知,辞退理由是考虑我家庭困难,如果同意我辞职没钱,辞退我还可以领到一些辞退费,当时领了4千多元辞退费。去年7月份我回去找工商局理论这事,并且也找过安徽省工商局,池州市监察局,也分别向他们递交了相关材料,至今没人理会这事,给的答复是超过了申诉期,咨询律师我权益受侵犯该怎么办?
2025-04-12 08:43您已经与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安徽省工商局进行了沟通,并提交了相关的材料。如果您对他们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尝试以下步骤。 重新提交申诉。您可以再次联系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安徽省工商局,并根据他们的指示提供更多的证据和支持。 向上级机构投诉。如果您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您可以向上级机构(如安徽省人民政府)进行投诉,以寻求进一步的帮助和解决方案。 寻求法律援助。考虑到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的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由于我无法直接访问您的个人文件或信息,因此无法为您提供具体的法律建议。请您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