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健身房做前台上了一个月加十七天的班辞职了 辞职的时候说要提前十五天 只是口头的 我们没有签劳动合同 我提前几天提出辞职就走了 后面跟我说要扣工资问他扣多少也不说 半个月后给我发工资扣了40%左右 请问我能要回我的工资吗
2025-07-30 04:0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争议。首先,关于您在健身房的工作时间及离职的具体细节,建议您详细回忆并保留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合同、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 其次,关于是否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虽然您提到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通常情况下,在实践中,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只要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并且一方支付报酬或提供服务,则可以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您可以主张按照法定标准(如每月30日)计算出应得的工资,并要求对方补足未付的部分。 最后,对于您提到的被扣除的工资比例,如果确实是由于您未及时提交离职手续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那么这部分损失应该由您自行承担。但是,如果您认为是因为公司违反了相关规定或者有其他不合理的原因进行扣款,您也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发生的事件和法律法规来判断,建议您尽快收集证据并向专业人士寻求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