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七月十五号提交了辞职报告,辞职日期是七月十五到八月十五,可是厂里提前半个月让我走人,而且工资要等到厂里发放工资的时候一起才结算给我,厂里这样做合理吗
2025-10-07 22:11在您的情况下,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其离职前的全部应得薪酬。如果公司违反了这一规定,您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并可能获得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尝试与工厂进行沟通,以了解他们的理由和计划。如果您认为这是不合理的,请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帮助您处理这个问题。他们可以提供有关您的权利和选择的建议,包括可能的法律行动选项。请记住,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一定要确保您已经详细了解了所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