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就是在工地受伤了,医院的费用自理了,4个月个工地不接电话,
24天前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您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后,应当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如果您认为医院的费用过高或者不合理,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并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部分或全部费用。 此外,如果施工单位未按时接听您的来电,您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您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施工单位赔偿因未及时处理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并对由此给您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请记得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通话记录、邮件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