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爸爸在外地打工签了一年的合同,现在生病不能去干活,请问工资能要出来吗,需要赔偿违约金吗?
2025-10-13 22:59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您父亲如果因为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工作,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至于是否需要赔偿违约金,这取决于您的具体合同条款和当地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对待或权益受损,建议您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寻求帮助。同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副本、病历等,以便日后维权时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