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到的工资和囗头约定的不一样,进厂做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没有书面协议,厂里计件的单价也是随意改变,等到结帐工资高了,他又把单价表和报表全收回去,重新打一份更低的单价表,直接就把员工的工资降到少七八百,这样我能告用人单位吗?
2025-05-02 22:28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对方按照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双方口头约定的工资情况。 如果您的诉求得不到解决,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您可以收集更多的证据,包括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如果经过以上步骤仍然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将对方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其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请注意,在进行上述任何行动之前,一定要确保自己有充分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并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建议在采取任何行动前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