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5日,在堔圳博大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杨雷(身份证420102197802072419)的项目上,在武汉市洪山区花山镇花山郡32一4装修,在没有签合同下,强行要我们施工,他说叫我们帮忙施工,在施工同时是按照正常程序走,现场负责人指导按照他的方法来施工,在施工同时意外发生了我的左脚被水泥板压伤了,当时脚痛得受不了当时也没有打120,自己家人送到医处的,现在医疗费用是自己付的自己向亲戚朋友借的钱治疗,我们去公司叫公司给点医药费,公司叫我们用房子与土地作抵压,我不是来借钱,我是在公司做事情受伤的医药费都不给,现在不知道找谁能解决这个事情!请大家能帮帮我??????
2025-12-09 03:31您的情况涉及工伤赔偿和劳动权益保护。建议您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证或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工友的证言等,并及时就医并保存好医疗票据。您可以尝试以下方式寻求帮助。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就赔偿事宜与用人单位协商; 如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诉讼。 在处理过程中,请注意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以便后续维权时提供有力的支持。希望您早日解决问题,恢复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