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物流公司工作 工作了一个多星期 感觉在里面不适合 然后找班长辞职 我在班长那边什么都填好了 班长也是可以啦! 让我后面拿着下面那个离职交接单去人事交接 然后我去人事办离职手续的时候人事告诉我我是旷离的。然后我这一个多星期就白做了嘛! 我可以告他吗?
16天前您在工作中感到不适并提出辞职,并且已经完成了离职交接手续,但随后被公司指控为旷工。这种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法中关于“正当理由”的规定,以及是否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 如果您认为自己是在合法的情况下提出辞职,并且没有违反公司的任何规定或条款,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保留所有与您的辞职有关的所有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离职申请表、离职交接单、加班证明等。 联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了解公司的离职政策和程序,确认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遵守。 如果有其他员工或者同事能提供证词支持您的说法,也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公司。 尝试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表达您的观点和请求,看能否达成妥协或解决方案。 在任何情况下,确保您的行为符合当地法律规定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避免因个人过失而承担法律责任。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重要的是要保持冷静和客观,收集充分的证据和支持材料,以支持您的立场。如果情况复杂或者存在疑虑,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帮助。